一、民法典的地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與此同時,它也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如果說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那麼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繳納物業費、離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二、民法典的曆史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別看民法典的確立才短短幾年,往前追溯,新中國民法典的編纂,早在1954年就已經啟動,曆經了1954、1962、1979、2001年四次制定,曆時66年終告完成。
三、民法典中的亮點
1、見義勇為免責
近年來見義勇為反被誣陷、敲詐的事件頻發,“扶不扶”、“救不救”也成為當今社會密切的話題。民法典原文: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害人損傷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通俗來講,就是當你見義勇為的時候,如果不幸受了傷或者遭到了什麼損害,就由那個犯錯的人賠償你。而你在見義勇為過程中,不小心導致受害人受傷,你是完全不需要賠償受害人的。“見義勇為免責”出臺,給予了見義勇為這最基本的保障,也有利于推動社會風氣健康向上。
2、對校園貸say no
近年來,互聯網金融蓬勃發展,大學生分期消費市場獲得了諸多青睞,眾多“校園貸”金融機構平臺紛紛到高校“跑馬圈地”。這些網貸平臺有些並不規範,甚至設置了高額的利率和罰息,學生出現了逾期返還的情況時,個別網貸平臺甚至會采取極端的手段追回借款及高額的利息。那麼,作為學生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相關權益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3、網購商品的有關風險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條規定: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標的為交付商品並采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的簽收時間為交付時間。第六百零四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以同學們不要再被不良商家欺騙,要學會利用《民法典》保護自己的權益!
4、拒絕校園暴力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條: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害。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複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當你受到欺負時,要勇敢站起來反抗!
四、民法典的意義
民法典草案彰顯人民至上,回應百姓關切,有著鮮明的中國特色與時代特征,必將為推進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中國夢提供完備的民事法治保障。